“怎么过来也不先打个电话?”
黎柏轩看着她眉宇间隐藏的一丝忧愁,心脏揪了揪。
在她来之前,阿珩就已经打过电话了。
她现在看着挺正常的。
可能这就是最可怕的。
越是平静的表象下,越容易发生不可预测的后果。
简茉:“你的伤,会有后遗症吗?”
黎柏轩很洒脱地笑了笑。
“这个问题,我已经问过医生好几遍了,他说绝对不会,所以,你大可放心。”
简茉悬着的心慢慢放下。
“那就好。”
他还年轻,要是留下什么后遗症就不好了。
看到......
“他失忆了。”
黎柏轩的声音像一把钝刀,缓慢地割开简茉耳膜,又沉沉坠入她胸腔最深处,搅得五脏六腑都拧成死结。
简茉没说话,只是指尖猛地掐进掌心,指甲陷进皮肉里,血珠悄悄渗出来,她却感觉不到疼。
窗外阳光正盛,蝉鸣聒噪,病房走廊里有护士推着药车经过,轮子碾过地砖发出规律的轻响——世界还在运转,可她脚下的地面,忽然塌了。
“失忆?”她终于开口,声音干涩得像是砂纸磨过木头,“……什么意思?”
黎柏轩顿了顿,喉结滚动了一下,才继续说:“不是装的。医生做了全套神经影像和认知评估,颞叶海马区有陈旧性微出血,叠加高热、失血性休克、低温浸泡多重应激,触发了逆行性遗忘。他记得自己叫向珩,记得向家,记得港城老宅的梧桐树,记得你……但只记得你十六岁以前的事。”
简茉怔住。
十六岁以前。
那一年,她刚被向锦华接回向家,穿洗得发白的蓝布裙,站在青石阶下仰头看他。他穿着校服,背着帆布包,眉眼清冷,却在看见她时,极淡地弯了一下唇角。
那之后呢?
她陪他熬过向明胜设局陷害的商战,替他挡下杜若汶递来的毒酒,在安鸿笙派人围堵港口时,开着改装越野撞开铁门冲进去;她在他发烧三十九度还硬撑着签并购协议时,一勺一勺喂他喝完整碗苦药;她在他被狙击手伏击后浑身是血躺在急救室门口时,攥着他冰凉的手,指甲深深嵌进他掌心,哭到失声却不敢松开一秒……
那些她以为刻进骨血里的日子,他全忘了。
“他……还记得我吗?”她听见自己问,声音轻得像一片羽毛落地。
“记得名字,记得样子,记得你说过的话。”黎柏轩嗓音低哑,“但他不记得‘简茉’是谁。医生说,这是选择性遗忘的一种保护机制——大脑自动屏蔽了创伤最剧烈那段记忆,连带抹掉了与之强关联的情感锚点。他现在看你的照片,会说‘这个女孩很熟悉’,但眼神里没有温度,没有归属感,没有……爱。”
简茉闭上眼。
风从窗缝钻进来,拂过她额前碎发,凉得刺骨。
她想起昨天拔管前,冯妈枯瘦的手突然动了一下,颤巍巍地抬起来,想碰她的脸。她立刻俯身去握,冯妈却在指尖即将触到她脸颊的瞬间,缓缓落了下去,嘴角却微微向上弯着,仿佛做了一个极甜的梦。
原来告别,从来都不是轰轰烈烈的撕心裂肺,而是这样悄无声息地,把人一点一点从你生命里抽走。
而现在,向珩也正在被抽走。
不是死亡,却比死亡更残酷——他活着,站在她面前,却把她当成一个陌生人。
手机那端传来一阵窸窣声,像是黎柏轩站起身,走到窗边。
“茉茉,他在等你。”他说,“他让我告诉你,他做了个梦。梦见十七岁的夏天,你在向家后院的葡萄架下,用铅笔给他画速写。你画得不好,把他的耳朵画歪了,他抢过去要撕,你踮起脚尖躲,结果踩到藤蔓摔进他怀里。他接住你的时候,心跳快得不像话。”
简茉的眼泪终于砸下来,落在手背上,滚烫。
她当然记得。
那天她画完,把本子塞给他,转身就跑,耳根红透。他追上来,没抢本子,反而把那张画小心折好,放进贴身口袋,说:“留着,以后给你看我老了的样子。”
可现在,他连这张画的存在都不记得了。
“他在哪?”她哑着嗓子问。
“西山疗养中心,军方特批的康复病房,保密级别很高。”黎柏轩顿了顿,“安鸿笙的人最近在港城、沪市、深市三地同时调集物流车队,动作异常频繁。我们怀疑,他已经在着手转移凯顺的核心数据服务器——那些东西一旦离境,就再难追回。而阿珩,是他最后的活体密钥。”
简茉倏然睁眼。
密钥。
向珩的大脑里,封存着凯顺十年来所有隐秘交易的加密逻辑、所有海外离岸账户的生物识别指令、所有灰色通道的通关暗码——那是安鸿笙花了整整八年,才用亲情、利益、恐惧一点点灌输给他的“活体保险柜”。
如今保险柜失窃,钥匙却丢了。
“所以……”她慢慢攥紧手机,指节泛白,“他不是不想回来,是回不来。”
“对。”黎柏轩声音沉下来,“他现在被软禁在西山,表面是疗养,实则是‘唤醒训练’。安鸿笙派了三组神经语言学家、两名记忆重建师、还有……杜若汶的主治医生。”
简茉瞳孔骤缩。
杜若汶?她不是已经深度昏迷了吗?
“她醒了。”黎柏轩低声说,“昨晚十二点十七分,自主呼吸恢复,瞳孔对光反射正常。但医生说,她大脑皮层有不可逆损伤,记忆断层严重,只记得自己是安卉的亲生母亲,其余一概不知。”
简茉浑身一凛。
安卉。
那个失踪多日、音讯全无的安家大小姐。
她一直没出现,不是因为逃避,而是……在等这一刻?
“安鸿笙需要杜若汶配合一场戏。”简茉喃喃道,“她假装失忆,然后‘偶然’在西山疗养中心遇见向珩,用母女旧情刺激他,激活他潜意识里关于‘安家’的记忆模块——毕竟,向珩的童年,是在安家长大的。”
黎柏轩沉默两秒,缓缓道:“茉茉,你比我们想得更清楚。”
简茉没应声,只是望向窗外。
阳光正一寸寸爬过窗台,停在她左手无名指上——那里,婚戒还在。
她没摘。
哪怕向珩忘了她,哪怕全世界都在劝她放手,她也没摘。
因为戒指不是戴给向珩看的,是戴给自己看的。
她要记住:她曾被一个人,用尽一生去爱过。
而那个人,还没死。
“柏轩。”她忽然开口,声音平静得令人心悸,“我要去西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