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主曾见过黎峰本人,长的好看,人斯文,温文尔雅,在省城还有一分正式工工作,就这条件,黎家的门槛都快要踏平了。
原主也没想到,这么好的姻缘,会落在她头上。
她同意了这门亲事。
当天,她和黎峰订婚的事,就传遍了整个村子,人尽皆知她是黎峰的未婚妻。
但翌日,黎母就以她一个人住不安全,把她接到黎家住,但从此黎家的家务活成了原主一个人的活。
她再也不是一个人吃一个人饱。
她要照顾黎爷爷黎奶奶,要敬着公公婆婆,还要哄着小姑子的刁难。
每天不亮就要起来去打猪草,太阳初升,她把一大家子人的饭菜都做好了。
还要每天赚八个工分。
十六岁的女孩,把自己当成大人使用,小小年纪就承载了太多她不该承载的担子。
未婚夫在省城上班,很少回家,只有过年过节才回来一次,但他每个月会把工资的一半寄给家里,那些钱都到了婆婆的手上,她是一分没见着。
以前在自家生活,干了一年到腊月生产队分粮分钱分肉的时候,她能吃饱饭,能吃到肉,还每年能拿到七八来块钱,节省点用够一年买盐酱油和卫生纸的钱。
可自从进了黎家,她的工分也划分到了黎家,每年分到的钱是婆婆去领的,一分到不了她手上。
她连买个卫生纸都要朝婆婆要钱,婆婆责备她矫情:“用什么卫生纸,咱农村哪家金贵的女孩来身上用过卫生纸,晚上做饭多烧点稻草灰用就行,你要是没月事带,我的借给你用,用完给我洗干净用热水烫烫就行。”
于是,住进黎家后,她连卫生纸都用不起。
这个家里人多,赚工分得人却只有她和公公婆婆,粮食不够吃,她时常吃不饱。
家里分肉,她也吃不到一片,婆婆说公公是家里顶梁柱,身体不能垮,必须吃肉,小叔子小姑子读书费脑子也必须补一补。
婆婆和爷爷奶奶年纪大,身子骨日渐虚弱,也要补。
唯独她,年轻体壮,不需要补。
她就只能分点肉汤吃。
原主在这样的环境下住了一年,就想搬回自家住,可婆婆不同意,说:“你要是搬回去,村里人还以为我们苛待你,你可不能给我们黎家招骂,你要是搬出去,那就退婚。”
这年代,女人被退婚,基本上一辈子都毁了。
原主只能忍耐继续在黎家住下去。
她很少见到未婚夫,一年也就见过三次,每次未婚夫对她都是冷淡疏离,并不亲热。
有时她很茫然,黎家去给她提亲,难道不是未婚夫自己答应的吗,可他为什么对她这么冷淡?
原主曾有过怀疑,可也不好问出口。
原主十九岁,黎家也没提出给她和未婚夫办结婚的事情。
在她快满二十岁,都要成老姑娘了,她忍不住问了一句,婆婆就骂她不要脸,想男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