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向日要是受伤了,有个好歹,他这个生产大队长也就别干了,乌纱帽不保啊!
当初孙向日来他们双水村下乡插队,镇里的领导可是专门交代过,让他好生招待,不要让孙向日受委屈,无论他有什么要求,尽量满足他。
这位主儿,在北京城有人啊!
“哎呀,这李队长今个儿不是去龙门河钓鱼吗?咋跟孙向日干上了!”
钱富贵越想越心惊肉跳,在屋里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,最后他等着心急,夺门而出,跑出了院子。
……
知青办。
“什么,孙向日抢了李浪的东西,还打了李浪弟弟?”
“这人真是太坏了!我讨厌他!”
“李浪队长人这么好,他怎么能这么欺负李浪队长!”
“不行,我要找他去,我要给李浪队长讨个说法!”
“安娜姐,我跟你一起去!”
童玉书紧随吕安娜身后,离开了知青办给她俩安排的宿舍。
……
草甸子山,林场。
这间林场隶属双水公社。
此时此刻,林场里生了一个火堆,
火堆上插着两条大鲤鱼,烤着皮焦肉嫩。
炊烟袅袅,香气弥漫。
孙向日闭着眼,闻着鱼肉的香味,十分陶醉。
“唔~好香啊……”
“三个月没吃肉了,这大鲤鱼可真靓,一看就好吃……”
孙向日摸了饥肠辘辘的肚子,舔了舔嘴唇。
他去年下乡插队这鸟不拉屎的双水村,正赶上村里闹饥荒,一口肉都吃不上,天天就吃那又苦又涩的野菜,要不就吃那卡嗓子的棒子面糊糊,太折磨了。
就算有肉,也只是又腥又柴的野猪肉,还没盐巴,一点儿都没。
这几个月,孙向日吃不好睡不好,整个人都瘦了十几斤。
今天他实在饿着受不了了,就带着几个同学去龙门河冰钓,弄点鱼打打牙祭,补充一下能量。
“盐巴呢?小陈,去屋里拿盐巴。”孙向日指着一个知青同学,命令道。
孙向日不会做饭,只好生了火,把鱼放了血简单处理了一下,用木棍子穿起来,放火堆上烤。
村里条件没城里好,但还好林场有点儿盐巴,往鱼肉撒上一点,也算有点味儿。
这大鲤鱼本来就是松花江的河鲜,放点盐巴调下味,味道不会差到哪里去。
被孙向日点名的小陈,却是没听到,低着脑袋,坐在地上一言不发。
不光他是这般,其他几个知青同学都很沉默,呆呆地盯着火堆。
仔细看,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挂了彩,有的鼻青脸肿,有的身上肮脏,还沾着血迹。
“你们这是咋的了?马上有肉吃了,开心点啊!”孙向日皱着眉,不满道。
见没人回话,孙向日冷着脸,神色倨傲:
“你们要不吃,这鱼我就一个人享用了啊……”
“孙少,檀,檀正国怎么办?”终于,那个小陈抬起头,满脸担忧问道。
刚才他们抢那小子鱼,檀正国被抓住了,孙少就说别管他,鱼要紧。
就这一句话,让他们顿感心凉。
都是一个知青办的同学,天南海北聚在一起,小陈他们以为这份同学情谊深厚,有难同当,有福同享。
结果他们发现……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……
他们就是孙向日手上的一枚……棋子!
想丢就丢的棋子!
“什么怎么办?他一个大活人难道还能丢了不成?”
“放心好了,檀正国不会有事的,附近这几个村子,没人敢惹我孙向日!”
“那李浪啥也不是,就一猎户,拿他几条鱼能咋得?难道他还敢过来找我?”
这时,一道声音突然响起,回荡在空旷的林场中,令人不寒而栗。
“哦,是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