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钟原本是个小康之家的羞涩少年,虽然衣食无忧,但前途却只能靠自己打拼。所能仰仗的只有自身努力上进,好好读书才是唯一出路。
可自打来到贾府这等豪门做客,一见宝玉,立刻便歆羡他的形容出众,举止不俗,金冠绣服,骄婢侈童,自叹“可知‘贫富’二字限人,亦世间之大不快事”。
宝玉,成了秦钟的偶像,更成了秦钟艳羡的繁华气息的象征。
他先是认同了宝玉的“禄蠹”之论,既然用功读书、立身仕途的人都庸俗不堪,浊臭难闻,那自己还何必要用功读书?
再就是秦钟极为羡慕宝玉的风流做派,少不得便有许多仿效之处,甚至在学里,见到薛蟠的风流随性,心中也不免心向往之。
如今既然宝玉顾不得他,香怜、玉爱也不搭理他,秦钟便将心思放在了水月庵的小尼姑智能儿身上。
以前智能儿常到贾府走动,渐通风流性情的秦钟便与之眉目传情。
智能儿本就是个净虚捡来的弃婴,并无佛性,见秦钟生得眉清目秀,粉面朱唇,身材俊俏,举止风流,自然也动了心。
年纪渐长,智能儿已到青春,个子渐渐长高,姿容愈发妍媚,秦钟因到不得贾府,只能远远见了她几眼,更加心痒难耐。
日思夜想,千盼万盼,终于盼到了秦可卿被重新收敛入一副上等杉木棺板,择吉日重新送殡至铁槛寺的那日。
贾家诸人皆权在铁槛寺下榻,唯有凤姐不同,早遣人来和水月庵的姑子净虚说了,到时候带宝玉、秦钟在腾出的两间房子来作下处。
秦钟得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缘,哪里肯放过?眼巴巴盼到天黑,就悄悄到后面房中来寻智能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