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农场北边的松树林里,兰迪骑在夸特马上,左手握着缰绳,右手则是搭在腰间雷明顿左轮的握把上。
温彻斯特1866式步枪则是插在马鞍旁的牛皮枪袋里,两支枪里都已经提前装好了子弹。
兰迪右手搭枪的姿势,就是为了应对林子里突发的状况。
虽然凭借金手指已经可以免疫了大部分的伤害,但他还是不想去体验一下那份伤痛感。
兰迪说是来打猎的,其实主要目的还是想把林子里的食肉动物赶一赶,防止它们以后惊吓和猎杀牧场里的牛群。
雷特家的这片河谷,两边的松树林都是比较稀疏的,树林的面积不大,一眼看过去,就能猜到动物可能躲藏在哪里。
兰迪知道这片树林里面不会有什么食肉动物长期待在这里的,只是会有一些郊狼和美洲狮之类的动物会从落基山那边溜下来。
格里利离落基山不远,以这些动物的脚程来看,很可能会从雷特家的这片河谷经过,所以要时不时的对林子进行巡查工作。
兰迪在这片林子里转悠了半天,也没发现什么食肉动物,只是发现了一些驼鹿的脚印。
兰迪本来还想顺着脚印去找一找,不过寻着足迹跟了一段就跟丢了。
看到抓不到驼鹿,兰迪还有一点失望,不过没办法,谁让他不具备猎人的狩猎技能呢!
即使有有求必应屋这个金手指在,也不可能让他做到全能,一是没必要,二是他也懒得去学。
以后有兴趣了再去学一学就行,不必强求。
兰迪在林子里还发现了一群松鸡,本着搂草打兔子的想法,不能空着手回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