显然这是说不通的。
而这里,就不得不提到,挂靠在天成律师事务所名下的一家投资公司。
TC投资。
当初李先生给陈澈留了那么多土地和股份,觉着每年收上来的租金存在银行里太浪费。
因此委托天成创立了一家投资公司,把收到的钱拿出一部分来投资评估预期很好的新型公司。
因此,这十五年内,TC投资入股了不少新兴产业,并且大多数都是赚多赔少。
比如名声狼藉的d社,也有TC投资的股份,虽然大部分都达不到控股的程度,但每年的分红都不是一笔小数目。
陈澈完全可以大胆去想,天成所打给他的这八百亿,确实是这十五年收取的房租。
但只是其中一部分。
而最重要的是,陈澈去天成签署财产继承时,并没有看见tc投资的股权转让书。
也就是说,tc投资目前还牢牢掌握在天成的手里,甚至有可能被他们据为己有了。
至于陈澈是怎么知道tc投资的存在。
这就不得不提一下,天成的疏忽,或者可以说是,他们压根无所谓你知不知道。
陈澈看向了金常务秘书推过来的股份分红合同,前几年代收的款,并不是打给天成律师事务所,而是打给了这個TC投资。
他在kakao的股权书上,d社的股权书上也见过这个字眼。
当时他根本没在意,或者说他完全不明白这代表的含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