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幽幽小说网 > 另类小说 > 大汉小吏 > 第12章 二百石小吏,能在闾巷横着走!(求追读)

第12章 二百石小吏,能在闾巷横着走!(求追读)(第1页/共2页)

万永社和大昌社约定讲数的地方,在北城郭外的一家娼院里。

所谓娼院,其实就是后世的妓院。

妓院的历史源远流长,最早的妓院诞生在春秋时期。

《东周策》有言:“齐桓公宫中女市七,女闾七百。”

这里所说的女闾就是妓院。

齐桓公设立女闾的目的是“征其夜合之资,以充国用,此即花粉钱之始也。”

所谓花粉钱,就是男子入女闾要缴的花费,后来又常常被称为花粉税或花粉捐。

提出这个建议的人正是大名鼎鼎的管仲,因此他在后世也被妓院奉为祖师爷。

大汉帝国继承了齐国的“优良传统”,风俗业都是官营的,有固定的营业时间,收入则归入国库。

当然,这却没有完全限制风俗业在民间的发展。

不少见利忘义之徒,就想到了变通的办法,他们买下空置的庭院,豢养一批倡优伎人专门用来“宴饮亲朋”,但实际上这些庭院就是娼院。

因为大汉实行宵禁政策,戌时之后行人就不可在外游荡了。

所以这些娼院不仅提供吃喝游乐的服务,还提供空房给恩客们留宿。

戌时入院,留宿一夜,辰时再离开,符合《汉律》,毫无风险。

万永社和富昌社今日是来谈正事的,所选的这家娼院的规模不大,只是一个日子型的院子,但却胜在清净。

两边人马约定的时间是戌时正,双方都是场面人,所以都非常守信用,全部准时到达了。

娼院中的倡优伶人已经被提前赶到后堂去了,所以这本不算宽敞的正堂就更显得清净。

今日,双方各自来了四五十个人,樊千秋和淳于赘就混在其中。

从万永社到此的一路上,樊千秋都在好奇地打量身边这些“同伙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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