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在我们一直策马在河道边,这里的猎物比较多,因此我每日都有收获。
今天也不例外,不多时,我便看到了前方出现几头野鹿。
古时候的自然环境也真不是盖的,野生动物极多,只要有点本事的都不愁填不饱肚子。
只不过有时候运气不好,但今天的运气绝对不错,不一会功夫我就猎捕到了一头雄鹿。
我借助马匹的力量,将雄鹿的尸体拖了回来,然后放血扒皮。
鹿血可是好东西,不仅滋阴壮阳,还能迅速补充体力。
我用水袋接了满满的一袋鹿血,我不顾腥气狠狠地灌了一口,随即就递给了孙翊。
孙翊接过水袋,贪婪得喝着里面的鹿血,血水都顺着嘴角流了下来。
一顿鹿血下去,我二人瞬间精力充沛,只感觉能够立马赶到高平了。
可惜的是,我又想到了秦军,眼下去高平可不是个好时间啊!
倘若我军死守城池,哪怕秦军再强,恐怕也轻易攻不进去。
而我若是突然赶来,说不定还能帮助一二,甚至击退秦军。
就怕高平已经被秦军攻下,那我这时候赶去,那就无疑是自投罗网了。
想到这里,我的心里不由得一急,连忙生火烤肉。
扒下来的鹿皮我也没有浪费,而是准备带走,打算晚上睡觉的时候当作毯子使用。
一个时辰后,鹿肉就烤制好了,我扒拉下一大块递给孙翊。
随即,我猛地撕下一条鹿腿,然后自顾自吃起来。
一头雄鹿整整三四百斤重,两个人当然吃不完,因此我只烤了四分之一。
我二人吃着鹿腿,十分惬意,但一想到秦军顿时心情就不美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