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二十五号,星期一,雪更大了。
依旧是北方特有的、夹杂着冰粒的、砸在脸上生疼的雪。风很大,把雪吹成斜线,打在窗户上“啪啪”作响。放风场上的积雪已经没到脚踝,老槐树的枯枝被压弯了腰,有几根已经折断,垂落在雪地里,像折断的手臂。
苏凌云站在洗衣房门口,看着这场雪。
她的手上还拿着熨斗,蒸汽在冷空气中迅速凝结成白雾。身后是洗衣房机器的轰鸣,身前是漫天飞舞的雪。她就站在那个交界处,像一个被时间定格的雕像。
“0749。”
张红霞的声音从身后传来。
苏凌云转身。
张红霞站在走廊里,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。她的表情很正式——那种处理“重要文件”时的正式,脸上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。
“你的法律文书。”她说,“签收。”
苏凌云接过信封,看了一眼。
寄件单位:省高级人民法院。
字是印刷的,但下面有一个手写的编号,墨水已经有些晕开,像是写完后被雨水打湿过。
她在张红霞递过来的签收单上签字,名字写得很慢,一笔一划。
张红霞收起签收单,看了她一眼。
那一眼里有什么东西——也许是同情,也许是无奈,也许只是例行公事的打量。然后她转身走了,皮靴踩在水泥地上,发出“咔咔”的声响。
苏凌云拿着那个信封,站在原地。
她没有立刻拆开。
不是不敢,是不需要。
她知道里面是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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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的洗衣房,机器轰鸣,蒸汽升腾。
苏凌云在三号熨烫台前,继续熨着永远熨不完的床单。那个牛皮纸信封被她放在旁边的木箱上,和其他杂物放在一起,看起来毫不起眼。
何秀莲在折叠区,时不时用余光看她。
林小火在垃圾站,不知道这边发生的事。
肌肉玲在破布堆旁练拳,和每天一样。
沈冰在图书室,名义上是整理书籍,实际上在等消息。
一切都和平时一样。
但何秀莲注意到了那个信封。
她看见苏凌云熨烫床单时,动作和平时一样准确,速度一样均匀。但每次熨完一张床单,她的眼睛会往那个信封上扫一眼——只是一眼,然后继续下一张。
那个信封,像一颗定时炸弹。
中午休息时间,苏凌云没有去食堂。
她坐在洗衣房角落的旧木箱上,终于拆开了那个信封。
里面有两样东西。
第一份是正式的法律文书,盖着鲜红的公章,写着密密麻麻的字。她快速浏览,目光落在最后几行:
“……经本院再审,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适用法律正确。上诉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本裁定为终审裁定。”
签字: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。
日期:十月十五日。
第二份是一封信,手写的,笔迹陌生。
她先看落款——是陈景浩聘请的那个律师。
信很短:
“苏凌云女士:
很遗憾通知您,您的上诉已被驳回。这是最终结果,无法再申诉。建议您安心改造,争取减刑,早日回归社会。
作为您曾经的辩护律师,我只能说,我已经尽力了。请理解。
祝好。”
苏凌云盯着那封信,看了很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