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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母亲的哭喊:“我女儿不会杀人!”(第1页/共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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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,早上七点半,人已经多得像春运的火车站。

苏凌云从押解车的车窗望出去,看见了一片由摄像机、话筒、手机屏幕组成的丛林。记者们像嗅到血腥味的鲨鱼,在法院台阶下围成了半圆,长枪短炮对准了每一辆驶入的车辆。更外围是举着牌子的各路人士——有自称“正义网友”的年轻人,有看热闹的大爷大妈,还有几个穿着统一T恤、情绪激动的人,手里拉着白色横幅,上面用血红的大字写着:“严惩凶手!还周启明公道!”

周启明的家属。苏凌云猜。她没见过他们,但在新闻上看过照片。周启明有个儿子,在国外读书,应该还没回来。那这些可能是他的兄弟姐妹,或者堂表亲。

押解车缓缓驶入专用通道,铁栅栏在车后关闭,隔绝了大部分喧嚣。但依然有尖锐的喊声穿透车窗玻璃传进来:

“杀人偿命!”

“不要脸的小三!”

“陈景浩先生!看这边!”

最后那声是喊给后面那辆黑色奔驰的。苏凌云从后视镜里看见,陈景浩的车也到了。他今天肯定会来,作为关键证人,作为“受害者家属”。

车子停在法院地下车库。法警拉开车门,冷空气灌进来。苏凌云深吸一口气,下了车。手铐在腕上闪着冷光,脚镣随着步伐发出沉闷的金属摩擦声。两个女法警一左一右扶着她——或者说架着她,走向专用电梯。

电梯上升时,她看见不锈钢门上映出的自己:灰色的囚服,编号2234,头发在脑后扎成低马尾,脸上没有妆,嘴唇干裂。像个真正的犯人。

电梯门开,是一条狭窄的走廊。她被带进一间临时羁押室,等待开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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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设在三楼的第七审判庭。能容纳一百多人的旁听席,此刻座无虚席,连过道都站满了人。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混合了紧张、好奇和亢奋的气息,像一锅即将沸腾的水。

九点整。

“全体起立!”

审判长、审判员、人民陪审员依次入场,黑色法袍在身后微微摆动。审判长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,国字脸,眉毛很浓,眼神锐利得像鹰。他敲响法槌:

“现在开庭。带被告人苏凌云到庭。”

侧门打开。

所有的目光,像探照灯一样齐刷刷打过来。苏凌云被法警带着,走上被告席。被告席是木制的围栏,不高,但像一道无形的墙,把她和整个世界隔开。她抬起头,目光扫过旁听席。

她看见了父母。

母亲王素云坐在第三排靠过道的位置,手里紧紧攥着一个自制的牌子,白色硬纸板,上面用红色马克笔写着:“冤案!还我女儿清白!”字迹因为用力过猛而有些扭曲。父亲苏秉哲坐在她旁边,没有举牌,只是沉默地坐着,双手放在膝上,手里紧紧握着一个牛皮纸档案袋。他的背挺得很直,像一尊石雕。

他们的目光相遇。母亲眼圈瞬间红了,嘴唇颤抖着想说什么,但被父亲轻轻按住手背。父亲看着她,点了点头。很轻微,但苏凌云看懂了。

坚持住。

她收回视线,看向公诉人席。两个检察官已经就位,一男一女,面前堆着厚厚的卷宗。辩护律师席上,周正阳正在整理文件,表情平静得像在准备一场普通的合同纠纷。

然后她看见了陈景浩。

他坐在证人等候区的第一排。今天穿了身深黑色的西装,白衬衫,没打领带,显得格外肃穆。他低着头,双手交握放在膝上,看不清表情。但苏凌云注意到,他的肩膀在微微颤抖——不知道是紧张,还是表演的一部分。

“被告人苏凌云,”审判长的声音把她拉回现实,“检察院指控你犯故意杀人罪,你是否认罪?”

法庭安静下来。

所有的目光再次聚焦在她身上。摄像机红灯闪烁,记者们屏住呼吸等待她的回答。

苏凌云抬起头,看着审判长,声音清晰:

“不认罪。”

旁听席一阵轻微的骚动。有人窃窃私语,有人摇头。

审判长点头:“公诉人,请宣读起诉书。”

男检察官站起来,开始陈述。声音洪亮,语速平稳,像一台精密的机器在输出既定的程序。

他先介绍了周启明的身份:启明科技联合创始人,优秀企业家,社会贡献良多。然后描述了案发经过:2025年5月19日深夜,周启明因商业合作事宜前往被告人苏凌云家中,与苏凌云及其丈夫陈景浩商谈。期间,因周启明长期骚扰苏凌云,双方发生口角,苏凌云情绪失控,持厨房刀具刺中周启明胸部,致其死亡。

接着,他开始罗列证据。

一条一条,环环相扣,像精心搭建的多米诺骨牌。

“第一,动机证据。”检察官点击遥控,投影幕布上出现一份音频文件的声纹分析报告,“这是案发当晚,被告人苏凌云与被害人周启明争吵的录音。经公安部声纹鉴定中心鉴定,录音中女性声音与被告人苏凌云声纹匹配度达97.3%。录音内容显示,周启明以不雅照片威胁苏凌云,苏凌云情绪激动,说出‘你再骚扰我我就杀了你’等言论。”

旁听席响起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。有人小声说:“果然是小三勒索……”

苏凌云盯着幕布上那些复杂的波形图,指甲深深陷进掌心。假的。全都是假的。但她现在没法证明。

“第二,凶器证据。”检察官切换画面,出现那把料理刀的特写照片,“凶器为被告人苏凌云家中的厨房刀具,刀柄上提取到清晰完整的指纹,经比对,与被告人苏凌云右手拇指指纹一致。且刀上只有被告人一人的指纹,没有被害人或其他人的。”

“第三,物证。”画面变成那条丝巾,“在被害人周启明右手紧握的丝巾上,检测到被害人血迹、被告人苏凌云的指纹,以及被告人常用的迪奥真我香水残留。该丝巾为被告人上月购买,有刷卡记录为证。”

“第四,证人证言。”检察官看向陈景浩,“被害人丈夫陈景浩先生作证,案发当晚,他亲眼看见被告人苏凌云手持凶器站在被害人尸体旁,神情呆滞。且陈景浩先生证实,周启明确实长期骚扰其妻子,被告人多次表示不堪其扰。”

完美。

太完美了。

动机、凶器、物证、证人——一个完整的、无懈可击的证据链。苏凌云甚至能从旁听席那些人的表情里看出,他们已经信了。信了这个精心编织的故事:一个被骚扰的女人,在丈夫不在场的时候,激情杀人。

“综上,”检察官最后总结,“被告人苏凌云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其行为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鉴于本案情节恶劣,社会影响极坏,建议法庭从重处罚。”

他坐下。

法庭里安静得能听见空调出风口的嗡嗡声。

审判长看向辩护席:“辩护人,请发表辩护意见。”

周正阳站起来,清了清嗓子。他没有看苏凌云,而是面向审判席,开始发言。

“审判长、审判员、人民陪审员,”他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平稳,“首先,我对被害人周启明先生的离世表示深切哀悼,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。作为被告人苏凌云的辩护律师,我想强调几点。”

他翻开文件。

“第一,本案存在激情因素。根据证人陈景浩证言,被害人周启明长期骚扰被告人,甚至在案发当晚以不雅照片相威胁。被告人在长期压抑、恐惧的情绪下,一时激愤,失手伤人。这与预谋杀人有本质区别。”

“第二,被告人系初犯、偶犯,无任何前科劣迹,社会评价一直良好。案发后,被告人丈夫陈景浩先生积极与被害人家属沟通,愿意赔偿,争取谅解。”

“第三,”周正阳顿了顿,“被告人本人有认罪悔罪表现。在侦查阶段,她多次表示懊悔,愿意承担法律责任。因此,恳请法庭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、被告人的一贯表现及认罪态度,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,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。”

苏凌云听着,几乎要笑出声来。

认罪悔罪?她什么时候认过罪?什么时候表示过懊悔?

周正阳不是在辩护,是在替她认罪。是在坐实“激情杀人”这个定性,然后在这个框架里争取减刑。

“被告人,”审判长看向苏凌云,“你有什么要陈述的?”

苏凌云站起来。

她个子不算高,但站得很直。囚服宽大,衬得她更瘦,但眼神很亮,像燃烧的炭火。

“审判长,”她开口,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楚,“我没有杀人。公诉人刚才陈述的所有‘证据’,都是伪造的,或者是被歪曲的。”

旁听席又一阵骚动。

“第一,所谓的录音,是伪造的。案发当天根本没见过周启明,更没和他说过话。现在的技术完全可以合成声音,我要求对录音进行更全面的技术鉴定,包括背景音分析、剪辑痕迹检测。”

“第二,刀上只有我的指纹,这恰恰证明凶手不是我。如果我真用那把刀杀了人,在扭打过程中,刀上至少应该有被害人或者陈景浩的指纹。但为什么只有我的?因为有人擦拭了刀柄,只留下我的指纹——这只能是事先设计好的。”

“第三,丝巾是被偷的。我上周就丢了,不知道为什么会在周启明手里。而且,就算丝巾是我的,为什么周启明临死前要紧紧攥着它?这不合理。更像是有人把丝巾塞进他手里,伪造现场。”

她顿了顿,深吸一口气。

“审判长,我要求法庭允许以下几项调查申请。”

审判长皱眉:“什么申请?”

“第一,检测我血液中的药物残留。”苏凌云说,“案发当晚,我喝的酒味道异常,醉得很快,醒来后浑身无力。我怀疑酒里被下了致幻或镇静类药物,导致我意识模糊,被人利用。”

“第二,重新勘查案发现场的窗台。”她提高声音,“我父亲在案发后第二天去现场查看,发现客房的窗台外侧有明显攀爬痕迹,还有一小块布料挂在窗框上。这说明可能有人从窗户进出过现场。但警方在第一次勘查时,刻意忽略了这些痕迹。”

旁听席炸开了锅。

“什么?窗台有痕迹?”

“警方没查?”

“安静!”审判长猛敲法槌,“被告人,你有证据吗?”

“我父亲拍了照片。”苏凌云看向旁听席,“爸,照片在你那里吗?”

苏秉哲站起来,举起手中的档案袋:“在这里。窗台攀爬痕迹的照片,还有……”

“法警!”审判长打断他,“请维持法庭秩序!证人,请坐下!”

苏秉哲被法警按回座位。档案袋还举在手里,但没人敢去接。

“第三,”苏凌云继续,声音开始颤抖,但不是因为害怕,是因为愤怒,“寻找那颗丢失的蓝宝石袖扣。陈景浩说他的一颗袖扣在扭打中丢失,警方在床底下找到一颗。但据我所知,还有一颗袖扣,在案发第二天被保洁人员在窗台外面的花坛里捡到!”

她转向陈景浩,盯着他:“陈景浩,那颗在窗外的袖扣,是你的吗?如果是,它为什么会在窗外?如果不是,那是谁的?”

陈景浩低着头,肩膀抖得更厉害了。

“审判长,”苏凌云转回来,声音里带着哭腔,但努力控制着,“这些疑点,任何一个都足以动摇整个案件的定性。我要求法庭给予时间,彻底查清!”

她说完,站在那里,胸口起伏,眼睛通红地看着审判长。

法庭里一片寂静。

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审判长身上。记者们屏住呼吸,等待他的裁决。

审判长沉默了几秒,然后开口:

“被告人苏凌云,你提出的这些所谓‘疑点’,与本案核心证据链关联性不大。血液检测结果已在卷宗中,未发现药物残留。窗台痕迹,警方已有说明,系日常清洁人员打扫所致。至于袖扣,现场确实找到一颗,与陈景浩先生的证言相符,另一颗下落不明,不影响案件定性。”

他顿了顿,语气严厉:

“本庭提醒你,法庭审理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。你应当正视自己的犯罪行为,如实供述,争取宽大处理,而不是编造种种不实之词,干扰法庭正常审理!”

苏凌云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凉了。

她盯着审判长,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
关联性不大?干扰审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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