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盯着屏幕看了很久。
不是恨,不是怕,是好奇。
这个男人,到底是个什么东西?
然后她开始查他的资料。能查到的都是公开的:畅销书作家,科技公司老板,科洛亚首相,护国公。在科洛亚搞免费医疗免费教育,跟炎国尤国合作开发稀土,公司在纽交所上市。
但最让她在意的,不是这些。
是他平定科洛亚叛乱的事。
他一个人杀了五十二个叛军。
娜塔莎干这行五年,总共才杀了二十多个人。那是她职业生涯的总数。他一次杀了五十二个。
这种人,不是普通的商人政客。他是个杀胚。跟她一样,杀过人,见过血。
但跟她不一样的是,他有势力,有钱,有人。他不缺她这一个杀手。
那他为什么不会杀她?
因为她是唯一一个狙过他还能活着的人。
这话听起来奇怪,但娜塔莎懂。
这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:
你能杀一个人,说明你比他强。你没杀死,说明你不如他。但如果你狙了他一枪,他没死,你也没死,那你就是他命里的劫。
这种人,要么亲手杀了你,了结这个劫。要么留着你有用。
娜塔莎坐在广场长椅上,把最后一个肉卷吃完,拧开瓶盖喝了口水。
她赌的就是这个。
她赌林风也在找她。
天亮之后,娜塔莎做了一件事。
她去了伊斯坦布尔最大的那个邮局,买了一张明信片。上面印着蓝色清真寺,土里土气的那种,一看就是卖给游客的。
背面她只写了一句话:
「我知道你会找我。我在等你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