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胜展开一份他亲自草拟的纲要:“其一,土地国有。所有没收之田、无主荒地、乃至未来可能清理出的隐田,其所有权皆收归朝廷……具体由河东宣抚司代管,称为‘官田’,永不准私自买卖。”
“其二,计口授田。以州县为单位,清查户口,核实丁壮、老幼。凡河东本地籍贯之农户,无地或少地者,皆可按丁口数目,从官田中领取‘责任田’。此田只有耕种之权,无买卖之权,亦不可荒废。官府按田亩肥瘠、远近,核定每年应交纳之粮赋定额,丰年不加,寻常年景不变,若遇大灾,可酌情减免或缓征。缴纳定额之后,剩余产出,全归农户自己所有!”
这就是变相的“包产到户”,取消了中间的地主盘剥,将农民直接与官府联系起来,激发其生产积极性。
“其三,宅基地与桑田。每户可按人口,在村落附近获得一块‘宅基地’,供其建造房屋、庭院,种植果蔬桑麻。此宅基地亦属官有,但农户有永久使用权,可传子孙。另,每丁可另授少量‘桑田’或‘麻田’,所产丝绸麻布,除缴纳部分作为赋税外,余者可自用或出售。”
“其四,军功田与职分田。将士立功,可按功勋大小,授予不同额度的‘军功田’,此田亦属官田,但有更长的使用权和更低的赋税,甚至在一定年限内免赋,并可传给子弟。各级官吏,则按品级授予‘职分田’,作为俸禄补充,去职则收回。”
“其五,设立‘劝农司’与‘常平仓’。各州县设劝农司,负责推广新农具、兴修水利。设常平仓,丰年平价收购余粮,荒年平价出售或赈贷,平抑粮价,备荒备战。”
这一套融合了古代均田思想、后世土地国有、家庭联产承包乃至某种程度计划经济雏形的方案,被李胜以这个时代能理解的语言阐述出来,如同在密室中投下了一连串惊雷。
众人听得心潮澎湃,又觉匪夷所思,其中蕴含的打破千年土地私有传统的魄力,以及对基层控制与动员的深远设计,令他们震撼不已。
“此法……恐引天下非议,触动极大。”一位老成文官颤声道。
“非常之时,当行非常之法。”李胜斩钉截铁,“河东经此大乱,旧秩序已碎,正是破旧立新之机。此法若能成功,河东可迅速恢复生机,成为稳固后方、粮饷之地。百姓得其利,必拥戴新政。至于非议……等河东粮满仓、民安乐之时,自有公论!”
他环视众人:“此乃国本大计,必须雷厉风行,又要稳妥细致。韩烈,你部负责维持地方安定,镇压任何可能出现的骚乱或反扑!文吏各司,立刻依此纲要,制定详细条令、账册、地契式样,培训人员,准备下乡!我们要以最快速度,将土地分到农户手中,不误今春耕种!”
天降圣人?民心所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