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抬头,眼睛亮得比锈迹更闪。
颜夙夜扫过刀柄,腹诽:桃乐丝,来自「北美幸存区」;
她所在的「加西亚家族」把小面包扔到这条穷街,想钓什么?
念头未成形,桃乐丝已踮脚,把刀别进腰带,顺手拽他袖口。
“陪我把街逛完,就告诉你一个小秘密。”
小面包目光复杂。
少年叹气,被她拖进人流。
背后,两封改变棋局的邮件已发出,他手机没带。
人潮推挤,桃乐丝踉跄半步,“哎哟”一声。
颜夙夜右手伸出,覆在她发顶,掌心下滑,动作连贯——像已重复过上千次。
小面包同时贴近,侧头抵住他手臂,睫毛半阖,喉咙里滚出细小呼噜。
指尖一顿,他心口跟着收紧。
这套流程,原主李暮光做惯了:揉头、顺发、听呼噜,顺序不差半秒。
记忆完整,肌肉记忆也完整。
他抬眼,看见市场破旧招牌,却映出李暮光的脸。
——惨死于蜈蚣毒刺的,是颜夙夜;
——站在这里的他,已穿好李暮光的外皮。
原身的身份、记忆、血脉能力,甚至不耐烦时挑眉的弧度,全在他身体里运行。
灵魂若是无形但有质,李暮光的灵魂真被抹空了?
还是,与他共用同一副神经回路,像后台静默的程序?
桃乐丝抬头,珊瑚红发在他掌心蹭了蹭,呼噜声继续。
他收不回手,也挪不开视线——
仿佛只要再揉一下,就能听见另一个声音在脑内同步开口:
“哥,别发愣,市集尾还有家糖炒栗,快去排队。”
桃乐丝顺手在颜夙夜领口拍掉灰尘,指尖突然摸到一手冷汗。
“暮光哥哥?”
颜夙夜甩头,把哲学三连问掐灭在牙关。
答案——先活着再说。
他反手扣住桃乐丝手腕,把人拉到身后,目光穿过人海——
张婕!
当年他一手提拔的女斥候,正面无表情地堵在街角;
右手插在风衣里,杀气比记忆更锋利。
她无声开口:抓到你了!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