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笠博士听到这儿,也回忆起了当年的场景,原本沉郁的语气渐渐鲜活起来:“我记得!那天我背着书包上学,路过街角的老宅子,就听见里面的大狗‘汪汪’叫得厉害,接着就看见一个戴帽子的小姑娘蹲在墙根,吓得脸都白了,手紧紧攥着书包带,连哭都不敢哭。”
“就是他!”芙莎绘转头看向阿笠博士,眼里闪着光,“他当时直接冲过去挡在我前面,对着大狗喊‘不许叫’,其实我后来才知道,他自己也怕狗,腿都在抖呢。”说到这儿,她忍不住笑了,“他把我送到学校门口,还跟我说‘金发多好看啊,像秋天的银杏叶,别人想看还没有呢’,那是我第一次觉得,我的头发不是缺点。”
阿笠博士挠了挠头,脸又红了:“哪有那么夸张……我就是觉得,比我们班男生乱糟糟的黑发好看多了。后来我们就经常一起上学,放学的时候会绕到这片银杏林,那时候这里的树还没这么粗呢。”
白泽忧:汪汪队立大功
之后白泽忧又继续补充了一下两人的发展故事,阿笠博士和芙纱绘家说了之后,两个人也是互相帮助啊,阿笠博士送给了芙纱绘一只小仓鼠,给芙纱绘摆脱了对动物的恐惧,让他越来越好,但是后来芙纱绘搬家了,也是让两个人的情谊,没有继续发展。
“你先去车子上等着吧,”她的声音放得很轻,对着他的司机开口,带着不容置疑的温柔,“我和老朋友聊一会儿天,很快就过去。”
男人闻言,先是若有似无地扫了眼阿笠博士和围着的孩子们,眉头微不可察地蹙了下,眼里闪过一丝疑惑,这位老先生和这群孩子,似乎跟夫人的关系不一般?
但他没多问,恭敬地点点头,又对着阿笠博士微微颔首示意,才转身朝着车子的方向走去,步伐沉稳干练。
男人的身影一消失在林外,阿笠博士的肩膀就更垮了几分。
他垂着头,视线落在脚下的落叶上,原本就干涩的声音此刻更显沙哑:“你……你们现在过得挺好的吧?”这话一出口,连他自己都觉得多余,攥着衣角的手又紧了紧,彻底没了刚才想要告白的勇气,对方日子定然优渥安稳,他又何必用迟来的情愫去打扰。
“不是吧博士!”白泽忧在心里急得差点跳起来,他盯着阿笠博士那副“自我放弃”的模样,额角青筋都快跳出来了。
这剧情走向和原著越来越像了,再放任博士这么“懂事”下去,不出三句就得说出“祝你幸福”这种蠢话,几十年的遗憾又要原封不动地上演。
想到这里,白泽忧索性不装了,靠在树上的身子猛地站直,他撸了撸袖子,快步朝着两人走去——既然当事人磨磨唧唧,那他这个“场外援助”只能亲自下场,亲手把这层捅不破的窗户纸给戳烂。
白泽忧:我要发挥
先发三章,今晚还有两到三章,今天牢作生日,全场小说由绪澈公子买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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